計算董事會通過決議之席數

問:本公司全體董事9席(含獨董3席)召開審計委員會,其中有未決議通過之議案,需提請董事會全體2/3董事決議,且其中4席董事需利益迴避。應該有幾席決議通過,本案才算成立?

答:全體董事9席,扣除利益迴避4席,以5席計算2/3,得知要4席(5*2/3=4)同意才算成立;若無需扣除利益迴避就是9*2/3=6,要6席才算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