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案
案由:聘任本公司總經理及解除競業禁止,提請討論。
說明:
1.聘任__先生擔任總經理,並解除公司法第32條規定:「經理人不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,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同類之業務」之限制。請詳下表:
經理人 | 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|
甲公司 | |
乙公司 |
2.有關總經理__先生每月薪資及相關人事福利等,將另提請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定。
決議:
第二案
案由:本公司新任總經理之薪資報酬架構與標準,提請討論。
說明:依據本公司「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」第__條規定,提請薪資報酬委員會核議總經理__先生薪資報酬之架構與標準,相關項目建議如下:
1.年薪: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,並考量個人學歷、過往工作資歷及表現。建議__年之年薪級距為新臺幣__萬。
2.年薪架構包含每月薪資、年終獎金、績效獎金、紅利及其他獎金等。
(1)年薪14個月(含固定年終獎金2個月)。
(2)績效獎金及紅利:綜合考量當年度公司營運狀況、個人考績、月薪及在職比例等因素發放績效獎金及紅利。其中績效獎金佔比為70%,紅利為30%。
3.保險:享有勞保、健保、勞退新制及團體保險。
4.年假:每年特休假計__天,但年度中到職者,按比例計算之。自第__年起每滿一年加給一天,最高以30天為限。
5.其他福利:依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之決議及本公司相關辦法辦理。
6.本案業經__年__月__日第__屆第__次薪酬委員會議通過。
決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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