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業報告書不等於致股東報告書

經濟部商業司表示:《公司法》及《商業會計法》之法令係以「個體財報」的觀念,故103年度議事手冊中的「營業報告書」應以「個別(體)財報」的數字編製;然而102年度年報中的「致股東報告書」,依TWSE、OTC之EMAIL通知,應以「合併財報」數字揭露。

金管會證期局發行組表示:「營業報告書」不等於「致股東報告書」,所以請會計師協助確認後續因應的作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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