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選董監事案

[審計委員會][監察人會]免提案。

[董事會] 第一案 案由:辦理補選一席董事案,提請討論。 說明: 1.董事__先生因工作繁忙/私人因素,已於__年__月__日起辭去董事職務,將於__年__月__日股東常(臨時)會補選之。 2.增選之董事任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。 決議: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,提請股東會選舉。

第二案 案由:解除本次補選之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,提請討論。 說明:因營運需要,解除本次補選之新任董事有兼任他公司或大陸地區事業董事、經理人職務時,不受《公司法》第209條及其他法令競業禁止之限制。 決議: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,提請股東會討論。

[薪資報酬委員會] 參考:董監事報酬與酬勞

[董事會] 將[薪資報酬委員會]提案提請董事會討論。

[股東會] 將[董事會]提案提請股東會討論。

法源:《公司法》第172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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