〖股務相談所〗
配發董監酬金
1.薪資所得(5%):無條件捨去
(1)扣繳5%法源:
《薪資所得扣繳辦法》
第5條
(2)無條件捨去法源:
《各級公庫代理銀行代辦機構及代收稅款機構稅款解繳作業辦法》
第5條
【薪資所得扣繳稅額繳款書-151】
2.二代健保(2.11%):四捨五入
來源: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
【63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(兼職所得)扣繳補充保險費繳款書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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